Tuesday, November 20, 2012

議會兩件事

議會第一件事,最近發生在國會的禁止訪客在國會走廊召開記者會一事,讓我回想民政黨領袖也曾在檳州議會,遭遇了不被允許開記者會和禁止進入議會廳旁聽的情景。

第一次被刁难,是2009122日。吳竟誠一行人向檳州議會保安索取通行證,以便進入議會範圍針對州經濟發展的課題開記者會,怎知眾人卻被告知議長下了令,檳州議會禁止召開記者會。

接著是201252日,同樣是吳竟誠一行人。這回是向檳州議會保安索取通行證,以便進入議會廳旁聽,保安人員卻以沒有准證為由(當時公眾席未滿),拒絕部分領袖踏入議會廳。

議會(國會和州議會)乃代表民意的民主殿堂,任何關係到人民利益的議題,即便有了人民代議士為民請命,並不代表在野黨、非政府組織及民間團體,失去了他們監督與制衡政府的角色。簡單來說,民聯可監督中央政府,國陣可制衡民聯的州政府;在公共利益為前提及沒有破壞社會秩序下,非政府組織及民間團體也該有表達權。

我們也許可以理解議會以加強保安,或新聞工作者疲於應付過量的記者會等理由,但當局一聲令下當解決問題是無法服眾的。與其禁令,若能提供適當空間予各方,也算是為民意民聲多搭一個平台,人民的問題亦多了關注。

議會第二件事,已是第12屆第5季第2次,且被形容為來屆大選前最後一次的檳州議會,打從首季至踏入尾聲,議會焦點始終離不開朝野喧囂、言語暴力、無聊玩笑;議員鬥兇、鬥大聲、辯論內容空洞等問題……議長也氣到血壓飆升,素質低劣可想而知。

一名人民代議士,無論多勤力開記者會、發文告、巡視水溝阻塞和街燈失靈、有出席不完的社團廟宇宴會、有本事獲多個團體聲援大會……最能表現出一個議員素質和能力的,終究是議會殿堂這個平台。

就像候選人辯論大會能夠讓選民進一步了解各陣營的候選人和其理念,神聖的議會則是賦予所有的民選議員,履行他們陳述政綱、維護憲法、制定及修憲、討論及核准財政預算案等責任。

然而,這幾年來的議會殿堂就像被騎劫了般,一些議員無法理性論政,有者潑婦罵街式辱罵和攻擊對手、有者表達能力有限開無關痛痒玩笑、有者被激怒糾眾離席抗議、有者對議題答非所問或避而不答……試問,如此素質的議員,人民百姓能有甚麼期許?

來屆大選,您可以支持國陣,您可以支持民聯,但最重要的是,請您更應該以一個有素質、有能力的候選人作為投票的首要考量。

議會殿堂需要的是思辯火花,而不是擦槍走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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