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anuary 22, 2013

貓首長不會告訴你的事實



今年的18日,報導指,聯邦法院五司有一項裁決,關係到一宗發生在檳州的土地擁有權的案件。

不曉得貴人事忙、日理萬機,而且最近又備受黨內和友黨爭執風波的貓首長大人有沒有留意到;希望那些在28樓收集剪報和網上資料的御林軍團沒有看漏新聞,記得給老板大人匯報。

在此特摘錄聯邦法院五司裁決的要點。

(一)聯邦法院五司今日駁回商人陳合裕,要求檢討上訴庭在土地交易中,撤銷他獲2869萬令吉利潤損失及商業信譽損失賠償的判決之申請;(二)聯邦法院諭令陳合裕支付2萬令吉堂費。

看了裁決,看新聞背景。

事件回到2002年。當年陳合裕申獲威省4.3公頃土地作採石用途。後來被原有地主投訴,檳州政府基於官員犯了行政錯誤,馬上取消給陳合裕的土地擁有權。

陳合裕於2005年入禀檳城高庭起訴檳州土地局及相關人士。檳城高庭於2005104日,判檳州政府需支付(一)2824萬令吉利益損失;(二)658271令吉開支損失;(三)45萬令吉加8%商譽損失給陳合裕。

對此,檳州政府提出上訴。

但在上訴期間,國陣檳州政府卻易手,由行動黨主導的民聯政府上台執政。檳州行動黨政府因此需要繼續應對陳合裕的訴訟案。然而,這個案件落到貓首長大人的手中,為了個人的政治利益和籌碼,過去的這幾年,貓首長大人幾乎竭盡所能,堅持陳合裕土地案是一宗舞弊案、是醜聞。

從他和前任首長許子根博士上電視直播辯論、從他利用人民納稅錢印制大量傳單到處分派、從他親自委任檳州第二副首長拉瑪沙米調查(白皮書結果證實這只是官員疏忽所致),他還是不管三七二十一、不分青紅皂白,繼續誤導檳州人民,指控前朝政府導致檳州人民損失4000萬令吉,企圖讓國陣吃死貓,不再獲人民信任。

上訴庭已於去年111日裁決,將陳合裕獲得的賠償額減至481785令吉;撤銷原本高庭判決的利潤損失賠款28248千令吉;撤銷信譽損失賠款45萬令吉。陳合裕也需歸回答辯人之前支付給他的50%賠款,即從14678135令吉50仙,扣除他應獲得的481785令吉及8%利息,需歸還約14091080令吉。陳合裕在去年57日申請准令以向聯邦法院提出上訴,不過遭聯邦法院駁回。

也許你現在被一大堆數字搞昏了頭,但有一點清清楚楚的是,由始至終,前朝國陣政府根本沒有導致檳州人民損失4000萬令吉。這絕對是曾經自導自演一部《痛心收據》的貓首長大人不會告訴你的一個事實。

原來啊,自稱透明、問責和有能力的貓政府,也只不過顯露了他的:事實放兩旁,政治利益擺中間的醜態。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